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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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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,市中医院、市妇幼保健院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局相关股室:

进一步做好我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,根据工作安排,决定对全市15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2024年第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督导时间

202478726,各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具体督导时间由各小组提前1天通知。

二、督导对象

全市15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及村(居)

三、督导内容

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十二项。

四、督导检查组

(一)疾控督导组

长:李庆森

员:龙志荣  卢金明  罗守波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梁绍华    付世杰    龚志

李丽玲雷志成  

       车西兰  谢金花  潘兴雄  

赵龙秀刘春菊

工作职责: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、老年人健康管理、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、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、健康教育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、预防接种等项目进行督导。

(二)中医药管理督导组

  长:李秀英

  员:毛台烟  

工作职责:负责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督导。

(三)妇幼督导组

长:曾昭璐

员:熊永萍昌莉  李登军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工作职责:负责对孕产妇健康管理、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工作进行督导。

(四)卫生监督协管督导组

  长:刘金彤

  员:李从刚  钟瑞菊

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。

(五)组织管理

长:周仕廉

员:吴永艳

工作职责:负责对组织管理进行督导(该项不计分)。

五、督导方式

督导组设疾控、中医药、妇幼、卫生监督、组织管理五个小组,由市卫生健康局及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建,采取查阅资料、电话抽查、进村面访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。

六、督导结果

本次督导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价成绩的一部分,占比10%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督导组人员要根据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相关要求,重点查看各项目完成、资料录入情况。

(二)督导组需将各项目工作存在问题现场反馈,各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要根据反馈存在的问题,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。

(三)督导结束后,各督导组于2024731日前将督导报告报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。

联系人:周仕廉吴永艳

  话:17785915568 18188224340 

  1634973786@qq.com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兴仁市卫生健康局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47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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