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,市中医院、市妇幼保健院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卫生监督站),局相关股室:
为做好我市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,根据工作安排,决定对全市15家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导时间
2024年10月9日-10月22日,各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具体督导时间由各小组提前1天通知。
二、督导对象
全市15家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及村(居)。
三、督导内容
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十二项。
四、督导检查组
(一)疾控督导组
组 长:李庆森
成 员:龙志荣 卢金明 严 坤 罗守波 梁 龙
梁绍华 菊 玲 付世杰 覃 梅 张礼环
韦黎平 龚志兰 李丽玲 雷志成 罗 筷
严 芳 田 欢 车西兰 谢金花 潘兴雄
龙 畅 何 蓉 赵龙秀 刘春菊
工作职责:负责对居民健康档案、老年人健康管理、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、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、健康教育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、预防接种等项目进行督导。
(二)中医药管理督导组
组 长:李秀英
成 员:毛台烟 艾 霞 周 义
工作职责:负责对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督导。
(三)妇幼督导组
组 长:王兴江
成 员:曾昭璐 万 英 熊永萍 郝 琼 尹昌莉
李登军 郭 丽
工作职责:负责对孕产妇健康管理、0-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工作进行督导。
(四)卫生监督协管督导组
组 长:赵鸿婷
成 员:李从刚 钟瑞菊
工作职责: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。
五、督导方式
督导组设疾控、中医药、妇幼、卫生监督四个小组,由市卫生健康局及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建,采取查阅资料、电话抽查、进村面访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。
六、督导结果
本次督导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价成绩的一部分,占比10%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督导组人员要根据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相关要求,重点查看各项目完成、资料录入情况。
(二)督导组需将各项目工作存在问题现场反馈,各乡镇卫生院(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要根据反馈存在的问题,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。
(三)督导结束后,各督导组于2024年10月24日前将督导报告报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基层指导股。
联系人:周仕廉 吴永艳
电 话:17785915568 18188224340
兴仁市卫生健康局
2024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