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森林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提高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,结合街道实际,特制定本应急预案。
一、加强领导、组织指挥
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,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,充分发挥各扑火队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。经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同意,特成立真武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,负责灾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总指挥,协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、扑火队的工作,抓好扑火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
总指挥长:李长春 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县发改局党组书记
指 挥 长:韩玉洪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办事处主任
副指挥长:范仕祥 街道党工委委员、人大工委主任
姚 斌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
吴 颖 街道党工委委员、纪工委书记
王跃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、政法委书记
刘芝金 街道党工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
罗定荣 街道党工委委员、办事处副主任
叶 毅 街道党工委委员、派出所所长
杨顺林 街道党工委委员、办事处副主任
人薪茗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
成 员:欧阳春 街道和谐办主任
黄福平 真武山财政分局局长
胡兴武 街道计生卫生院院长
王广生 街道党政办负责人
杜厚金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
赵福荣 街道林业站站长
黄 昕 街道司法所所长
阳承嘉 真武山国土资源分局局长
李桂萍 街道人社中心负责人
吴光敏 街道民政办负责人
曾 鸿 街道文明办负责人
宋 进 街道城建办负责人
张小雄 街道安监站负责人
焦元江 街道交管站负责人
毛强明 街道综治办负责人
吴 斌 街道扶贫站负责人
各村(居、社区)支书、主任
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,罗定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成员有张洪、龙燕、熊志强。负责指导全街道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,协调解决森林防火中的其他问题。指挥部下设2个应急分队和5个义务扑火队。
1.第一应急分队
队 长:刘俊(13518599968)
副队长:曾鸿(13985391953)
队 员:张洪、刘雄宽、张小雄、焦元江、周杰、赵福荣、王广生、杨朝军、黄万洪、田华、吴斌、桂远发、杜应华、唐健、张进飞、谭桢、余金贵、丁华胜、周松、葛正忠、梁玉林、田林坤、白品恒、白忠贤、王荣、李万友、孙汉成、熊志强、李华奎、汪松、岑松、刘朗、袁洋、谭龙、王元首
2.第二应急分队
队 长:宋进(15186465408)
副队长:陈贵华(17585543654)
队 员:王才华、许廷钦、曾跃、张华、张世豪、金辉、彭刚成、金尧、胡峰、安继斌
3.长耳营居委会义务扑火队
队 长:薛佳(13984690838)
副队长:薛明(13984665639)
队 员:梁德锐、余朝兵、梁厚金、王朝阳、许大文、田维祥、梁德阳、王志超、艾有青、艾德彪、艾德福、张绍云、张绍荣、艾德普、张文选、谷长城、梁德屹、艾德荣
4.马家屯居委会义务扑火队
队 长:孔令贵(15086527768)
副队长:熊正兴(15329494886)
队 员:屠志高、张雄敏、彭彪、王志祥、张仕贵、刘厚祥、程德洪、杨忠文、谢国祥、梁学信、梁金贤、孔令富、刘厚忠
5.三村义务扑火队
队 长:曾光祥(18985394958)
副队长:朱威(13984665311)
队 员:黄兆芳、胡兴、屠金、蔡兵、蒋泽明、张顺林、李代玉、陈光洪、李柜云、艾刚、姚敏、龚远刚、刘明芬、冯玉海、徐明亮、李同敏、陈文凯、赵发明、易运金、王敏
6.六村义务扑火队
队 长:丁光华(18708592701)
副队长:王大方(18984698245)
队 员:马章明、丁荣权、刘书权、李恩配、胡开贵、李宁、罗晓国、梁光伟、保坤、王连龙、杨严高、邵凤海、刘昌友、杨文祥、保俊、丰文华、韩福信、王开跃、黄玉林、秦学超、梁明兴、王昌军、吴超义、苏启贵
7.社区义务扑火队
队 长:吴启会(13885902567)
副队长:刘朝忠(13985964215)
队 员:杨兴平、袁万昌、张贵华、王发祥、陈绍兰、江文芬、周树会、王玮、王埃、欧阳培凤、文发英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扑火队职责
1.学习各级森林防火有关知识,在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,支援其他村(居、社区)森林火灾的扑救,指导群众预防森林火灾和安全扑救,承担本辖区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任务。2.在街道指挥部的指导下在本辖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、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。3.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,认真开展野外火源督查、巡查和管控工作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,全面掌握本辖区内森林火情、火灾信息等情况。4.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(二)扑火队队长职责
1.主持本队的全面工作,加强队务的管理。2.组织开展扑火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。3.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扑救森林火灾时服从命令、听从指挥、机智果断,确保队伍安全。4.每次森林火灾结束后要总结经验,不断提升扑救综合素质。
(三)扑火队副队长职责
协助队长抓好队伍管理工作和森林火灾处置工作。
(四)扑火队队员职责
1.在队长、副队长带领下认真学习森林火灾扑救等业务知识,积极参加火灾扑救。2.服从命令、听从指挥、团结友爱同志。
三、处置程序
(一)森防火灾事故发生时,由事故发生地的村(居、社区)或其它单位及时了解事故的性质、起因,并组织本辖区内的义务扑火队员控制事态的发展,立即上报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,同时用所在地的座机拨打“119”火警电话求援。街道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,根据上报的实际情况,及时协调,上报街道森防应急处置指挥部,组织相关力量先期到达事发地,对火源进行扑灭。
(二)火源难以扑灭,无法控制事态发展的,立即向县森防办报告,请求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增援。
(三)街道森防办公室和党政办接到报警后,及时进行情况收集,立即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,内容包括所发生时间、地点、性质和火灾发生的简要经过,伤亡人数,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,事件现场的基本情况,现场的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,对于情况不明、底数不清楚的,待了解掌握情况随后补报。
(四)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,坚持“救人第一”的指导思想,调集救援力量,根据火灾现场的不同情况,准确迅速判断火情,采取有效措施有序的开展行动,尽快扑灭大火,减少损失。
(五)火灾救援现场必须保障足够的供水和交通畅通无阻。同时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,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。
(六)作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,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,抓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生产恢复工作。
四、保障措施
1、通信和信息保障
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各村(居、社区)、林场、学校的通信联络,并建立网络体系,收集联络情况。
2、救援队伍与相关保障
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街道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,要在短时间内组织调集所有义务扑火队及时奔赴现场,协调好扑救、抢险物资及时到位,火灾事故发生地先期紧急处置主体力量要迅速集结,维护好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。
3、森林防火期间要加强值班和巡查,通讯随时保持畅通
办事处森防办联系电话:0859-6213300
4、组织纪律保障
在森防期间,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火情就是命令的责任意识,随时保持高度警惕,作好扑救准备工作,当有火情发生,并接到电话通知后,要按指挥部的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扑救。因电话不通或其他原因,未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延误扑救时机的,将取消年终的评优、评先考核,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按相关干部职工处罚规定进行处理。
五、本预案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。